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嚴明 “全能神”是當前國內最具危害力的邪教組織之一,他們散佈歪理邪說,蠱惑人心,煽動、麻痹一些文化素質低,信念脆弱的群眾加入組織。被蠱惑的群眾盲目、痴迷於邪教的歪理邪說,非但不知道自己在違法犯罪,反認為自己再拯救人類、拯救世界。前不久,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“全能神”教殺人案。
  被告人徐芳因信奉全能神邪教,並以拯救其女兒侍某同學管某的名義,攜同侍某(14歲,另案處理) 、葛某(女,15歲,侍某同學,另案處理)到管某家中將患有精神疾病的管某帶至自己家中同住。
  2013年1月30日晚,徐芳勸管某停止服用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,管某遂出現精神異常。徐芳認為系“ 魔鬼撒旦”附身所致,需將“魔鬼撒旦”殺死,即用板凳砸打管某頭部,又用手掐捂其頸部、嘴巴,並 唆使其女兒侍某和兒子侍某某(未滿14周歲)用跳繩勒管某頸部、葛某按壓住管某雙腿,致管某因遭受 掐捂致機械性窒息死亡。
  經精神疾病司法鑒定:被鑒定人徐芳、侍某系與巫術有關的精神障礙患者,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。
  法院審理認為:被告人徐芳以邪教驅魔治病的方式,打砸被害人頭部,並教唆未成年人參與實施剝 奪被害人生命的行為,致一人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且系共同犯罪。被告人徐芳在共同犯罪 中系主犯,且教唆未成年人殺人,應從重處罰。被告人徐芳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系坦白,且 其在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,可依法從輕處罰。法院依法以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徐芳無期徒刑,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責令其賠償被害人管某親屬喪葬費兩萬兩千九百九十三元五角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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